詹煥林因保管不善,將饒縣房權證旭日街道辦字第15036926號房產證書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,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坐落
面積(M2)
用途
權利類型
上饒縣三清山西大道32號2幢2單元106室
106.65
商業
房屋所有權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詹煥林
2019年6月6日